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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如何保护申请认定民事行为能力缺失人的利益
编辑同志:
我丈夫三年前发生车祸,因事故严重,导致脑部伤残,肢体失去支配能力,表达也产生障碍,思想意识也是时而清楚,时而糊涂。后因病长期不能上班,我代我丈夫向其所在单位申请病退、结算医保等,但是履行很多手续需要我丈夫签名,但是我丈夫现在的状况无法从事这些行为,单位让我到法院申请认定我当监护人,这样我就可以代他行使这些权利了,我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我丈夫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么?
网友小力
小力网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你可以申请认定你丈夫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应向你们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但是应由除你以外的其他近亲属提出,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这也是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利益,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