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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仅用一小时 速裁案件当庭判

时间:2018-01-13  【转载】

2018年1月9日下午,原告王岚诉被告李朝离婚纠纷一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整个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极大的缩短了办案周期,提升了审判效率。


  原告王岚与被告李朝于2011年9月22日登记结婚,2014年6月2日生育一女李星,夫妻共同财产有房屋一套。庭审中,原、被告均同意离婚,并对财产达成一致意见,但对女儿的抚养两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在仔细询问女儿的生活状况及原、被告各自的工作、经济状况等问题后,法官进行了耐心地调解,但双方还是争执不休。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女儿年龄尚小,原告王岚工作相对更稳定,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考虑,随原告生活更有利其成长。抚养费的数额,因被告无固定收入,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每月以500元为宜,遂果断当庭做出判决,判决双方离婚,房屋归女方所有,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


   阎良法院自设立速裁庭以来,迅速形成“快调、快审、快结”的速裁机制,今后,阎良法院将以提升当庭宣判率为抓手,实现简案快办,让群众亲身感受到司法的便捷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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