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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修改后刑诉法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在援助范围、方式、阶段和申请等方面作出重大修改。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学者们对此予以高度评价,充分肯定立法取得的进步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努力。不过,有学者指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数倍增长对援助经费、人力、监督管理以及公检法的衔接工作带来的挑战不容小觑。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法律援助机构的体制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整体布局不当问题等确实已经显现并且亟待解决。
对于修改后刑诉法将法律援助的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学者们予以高度评价,认为体现人本精神、秉持底限正义,客观上也有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但在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侦查人员在主观上不愿意法律援助律师介入侦查阶段;
二是没有明确规定侦查机关的告知义务;
三是缺少监督与法律责任;
四是缺少救济途径;五是侦查阶段法律援助的对象存在判断难等客观问题。
对此,未来可以通过加大侦查硬件、软件的投入,增加侦查机关的告知义务,增加对侦查阶段法律援助的监督,增加犯罪嫌疑人的救济途径,构建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