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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收费55.5万合规吗?道滘律师高额分成引争议,风险代理疑点解读

时间:2025-12-05 19:5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道滘律师获悉

韦先生无奈地讲,孩子没了,医院赔偿给了88.8万元呢,然而他的道滘律师拿走了其中的55万元。他表示自己文化水平低,还说道道滘镇律师,事情发生过后才察觉到代理他案子的道滘好像欺骗了他。

针对此情况,曾为韦先生进行代理的道滘律师邓某讲,案件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收取费用,然而并非是风险代理,案件依据司法鉴定,本来应当给予次责赔偿,他们付出努力使韦先生得到了主责赔偿。案件处理得差不多了,双方签订了正式协议,确定了55.5万元的道滘律师费,结果后来韦先生却反悔了。据了解,在2024年8月27日,广州市律协针对此事进行立案处理,直至现在都还没有结果。(据7月31日大风新闻报道)。

纪律投诉案件立案告知书(图片来源:大风新闻)

有的人指责韦先生的那种反悔行为,觉得他违背了契约精神,存在过河拆桥的情况。邓某讲,韦先生之前自己提起过诉讼,之后法院判定了5万元。也就是说,后来争取到88.8万元赔偿这件事,道滘律师付出了诸多努力。依据双方之前签订的咨询合同,韦先生所获取的医疗损害赔偿金中超过23万元的那部分金额,要作为支付给乙方的咨询费。

亦即是说,邓某事实上还额外给予了韦先生若干金额。韦先生此刻反悔可以成立吗?然而,所有的争议之事,都应当摒弃道德回归至法律自身。此案件的关键交点就在于,律所的这55万元,收取是否合法且正当。

按照媒体所反馈的消息,有相关道滘的律师觉得这个案子存在着四个方面的可疑之处,分别是,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限额规定是百分之十八,而在这个案子里,最高仅仅能够收取大概十六万元;一开始所签订的那份《咨询合同》,乙方那一方所标识的是科技咨询公司,很有可能并不具备道滘律师那种执业的资质东莞道滘律师,然而却从事着代理方面的业务;《委托合同》所标注的日期是2023年12月15日,可实际上签订的时间却是2024年5月31日,据此存在着日期造假的嫌疑;向当事人告知的赔偿金额是79万元,实际的赔偿金额却是88.8万元,并且还让当事人去签署空白的《承诺书》,要是这些情况属实的话,那就构成了欺诈。

尽管这些尚需去做查证工作,好多仅仅属于单方所说的言辞,可这不就是在显示,邓某有没有可能借助各类办法出来啊,为了躲开高收费所带来的法律层面的风险呢?针对韦先生作出的投诉,邓某声称,让韦先生去提起诉讼,然而他又不愿意去做这个动作,就是一心想要把自己的名声搞坏,“他根本就没有思考过像我们这些付出了劳动的人会有多辛苦,所起到的作用会有多大”。

将双方争议部分撇开,除此之外还存在两个疑问,韦先生称,在2022年6月17日,他向南海第七医院进行投诉,紧接着,第二天,他就接到了一个电话,那么,邓某是借助什么渠道了解到韦先生的案情的呢,为何在法院先前判定医院赔偿5万元的情况下,邓某介入之后,双方经调解达成的赔偿数额就达到了88.8万元,这两个数字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过巨大,令人不禁产生联想。

实际上,该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出邓先生维权方面陷入的困境,存在有时只能通过舍弃部分利益去获取更多赔偿的情况,而结果出来以后,内心又觉得很不甘心。虽说这种行为违背道德,然而道滘律师这一职业,原本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去开展工作,收取费用要清清楚楚、合理合法。唯有受害家庭得到应得的赔偿,律所赚取自身应赚的钱,如此这般才会减少一些争议。

据相关报道显示,在2024年8月27日这个特定的时间节点上,广州市律协针对此项事宜展开了立案处理的行动。如此一来,有关部门可不可以加快后续的处理进度呢?进而给予律所收费到底是否违规这一情况一个明确的结论呢?以此来对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保障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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