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远洋亿家物业被诉劳动争议案: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时间:2025-10-08 15:2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道滘律师获悉

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被申请人):

本委已经接收郑仁强的劳动争议申请,该案涉及你方,以及中山远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远洋新干线物业服务中心,还有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山远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案号为深龙劳人仲(龙岗)案【2025】1302号。现在你方用其他方法无法寄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条款,向你发布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同时发送举证通知书,以及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等。

您能够前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楼A1窗口提取相关文件和资料,联系人姓潘,名为玉琼,联系电话为空缺。若在公告期间内前往领取,则以实际领取当天作为文书送达的时间节点。倘若错过了领取期限,那么从本通告发布开始计算东莞道滘律师,满三十日之后,便视为已经有效送达。

您须于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将申辩书及佐证材料递交至本机构。本机构计划于2025年11月21日上午九点半道滘镇律师,在仲裁第一法庭举行案件审理,该法庭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二号龙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B9室。请您准时出席庭审,若未能按时到场,本机构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依照最高审判机关相关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首段条款,此处通告选择在网页上发布,网页发布之日即为通告发布之日

道滘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