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道滘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aojiaolsh.com 东莞道滘律师事务所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租房网购签合同常遇陷阱?民法典揭开合同无效的神秘面纱
东莞道滘律师获悉
签订租赁契约、网上购物时点击同意、经营企业时拟定合约……在日常生活和劳动的各个领域,契约都似无形的保障,约束着我们的责任与权益。然而您是否考虑过,某些表面看来毫无瑕疵的契约,即便当事人郑重签署并加盖印章,也可能变得毫无价值?究竟怎样才算“契约作废”?哪些情形会导致契约丧失法律约束力?现在,我们借助《民法典》以及实际发生的案件,来揭示合同失效规则中不为人知的方面。
从法律角度分析,合同失去效力相当于处于“法律上的虚无状态”——因为缺少必要条件,合同自签署时起,就完全不产生法律上的强制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出现以下七种情况,合同会被直接认定为作废:
一、主体“身份不对”,合同先天失效
签订契约并非人人可为。法律规定,未满八周岁的儿童,以及无法识别自身行为的成年人,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他们单独订立的协议类似于游戏中的承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例如,一名六岁儿童未经监护人同意网购价值千元的玩具,即便商家已发货,该交易合同也会因当事人不合适格而判定作废。十岁及以上的孩童,或是心智尚不能完全自主的成年人,倘若缔结了超越其认知能力的契约,诸如中学生私下达成万元游戏账号交易,且未获父母许可或确认,此类协议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心口不一”的合同,注定“站不住脚”
契约的核心在于“诚恳”。倘若存在欺诈、强迫订立,抑或双方暗中联手“虚与委蛇”,只要意向表达不真切,契约便丧失了立足之本。譬如,某企业为规避欠款,伪装将厂房转让给“内部人”,这种“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虚假契约,即便程序完备,一旦败露,司法机构会径直认定作废。
三、触碰法律红线,合同“一触即溃”
法律是契约的“根本支柱”,任何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条款的契约,都会“触犯禁忌”而失去效力。以乡下宅基地为例,法规禁止城市住户购置乡下宅基地,但仍有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缔结买卖契约,他们未曾察觉此类交易因违背“宅基地内部流转”的刚性条款,自始至终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需留意,仅当违反“效力性强制性条款”时,合同才会失效,并非任何违规都“要紧”。
四、挑战公序良俗东莞道滘律师,合同“寸步难行”
契约须合乎法规,亦需兼顾情理。借腹生子协议、人体器官交易、乃至规定“婚外情者丧失所有财产”的极端条件,此类有违社会伦理、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道滘镇律师,纵使当事人双方同意,亦会因违反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准则,遭到法律否定。
五、恶意串通“下黑手”,损人合同终落空
一旦合同沦为伤害他人的手段,就必定会失败。生活中,欠债者与家人暗地签订虚假的财产转移文书,企图躲债;公司所有者偷偷订立契约分走企业财物……这类与人为善损害国家、团体或他人权益的文书,若经查实,司法部门会立刻宣布作废,使“背后交易”无处藏身。
六、格式条款设“陷阱”,未尽义务可推翻
网上购物协议、健身场所会员凭证条款、房屋租赁契约……日常中随处可见的标准化规定,表面看似便捷高效,内里却可能隐藏着不易察觉的陷阱。倘若服务提供商借助这些标准化规定来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者无理地增加使用者的责任,并且对于诸如“一切解释权由服务提供商掌握”“绝不办理退款手续”这类核心内容,没有用特别的方式加以强调,那么使用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将这些条款认定为无效。比如,健身房“办卡不退”的霸王条款,就属于典型的无效条款。
七、免责条款太“霸道”,免除责任难免责
某些店铺利用自身优势设置不公平的合同内容,里面往往包含不合理的免除责任内容。某个在线购物平台明文规定“商品卖出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商品存在瑕疵也不肯退货换货;快递公司单据上写明“包裹遗失仅赔偿运费”……这类剥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不管表述得多么看似有理,只要消费者提出主张,司法机关都会判定其作废。
这份契约虽然简短,却与个人根本利益紧密相连。掌握这七种契约作废的情况,就如同为自己树立了一道“法律屏障”。今后签署契约时,不妨多加留意,认真检查每项条款,必要时寻求专家帮助。毕竟,一份具备效力的契约,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可靠屏障!
道滘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