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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信息化工程建设正式实施,有哪些新举措?

时间:2025-06-03 20:5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道滘律师获悉

检察机关致力于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并以此为目标,实施法治信息化工程,这是一项旨在推动检察信息化升级转型的关键工程。到了2024年7月,该工程正式步入实施环节,目前各个项目的建设正按计划稳步进行。

在当前科技助力的大环境下,法治信息化项目着力增强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应用效能,旨在构建一个更智能、更专业、更具人性化的检察信息化架构,以助力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那么,在法治信息化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又有哪些创新举措呢?

本工程采纳了“分层解耦”与“厚平台、薄应用”的设计理念,秉持新发展观念,以契合数字时代检察工作的进步需求。它将信息化建设模式从过往的垂直“烟囱式”转变为水平的“平台式”,构建了网络、平台、数据、通用能力、应用和门户等六个不同层级。以简明为例,这六个层级就好比一栋建筑,自底向上每层都有其独特的功能和职责,并能通过灵活的搭配为上层应用提供支持。而且,各层级间维持着较弱的关联,能够相对独立运作,当某一层级发生变动时,对其他层级的影响相对较小。这种设计不仅增强了系统的灵活性和扩展能力,而且能更有效地适应检察业务需求的变化,实现系统的快速迭代与升级。

秉持着综合性的系统构建原则,检察信息化经过长时间的进步,已经构建了众多适用于不同办公、侦查、服务等多种业务场合的应用系统,信息技术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显著。从用户视角来看,初期系统种类较为繁杂,每个系统都专注于自身业务领域,缺乏相互间的联系和协作,此外,每个系统都拥有独立的操作界面、流程以及功能菜单,这往往会让检察人员感到困惑东莞道滘律师,同时也给信息化管理部门增加了大量的管理、培训和运维工作。法治信息化工程秉持系统性观念,对检察机关内部的多样化应用进行统一优化与整合,构建了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赋能平台、知识中心、检察综合应用系统、数字档案馆以及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等“六大系统”,以此推动应用系统的体系化发展,并显著提高应用服务的智能化和人性化程度。届时,检察人员将能够通过检察综合应用系统进行文件处理、会议组织、事务办理以及案件审批等工作,同时在知识中心进行“一站式”的法律法规、案例、法律文件、检答网问答、学术论文等资料的检索。

加强数据标准的规范化构建和数据治理能力的提升。随着数字经济的到来,数据已成为关键的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至关重要道滘镇律师,而这种效能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据的整体质量。根据过往经验,在检察干警进行个人信息填报或案卡信息录入过程中,由于数据标准的不一致或有效校验不足,导致某些案卡信息出现混乱,这不利于数据的整理与运用。另外,尽管检察大数据中心努力满足各业务部门的数据需求,但在案件管理业务数据方面,尤其是数据管理需求的支持上存在不足,同时,还面临诸如指标项定义及计算规则口径不一致等问题。法治信息化项目在电子检务项目的基础上,深化了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严格依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来生成、应用和共享检察数据,并积极推动检察业务的对外协作。针对具备司法属性的数据,需严格遵守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的相关规定,力求与审判机构、公安部门、司法行政机构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标准相契合、相一致,以实现数据和业务标准在最大程度上的统一与精确。依据既定的数据生成规范,对检察机关内部及外部所有数据资源,依据人员、财务、物资、地域、文献、案件、事务等要素进行细致分类和管理,从而确保数据的品质与统一性,增强数据应用效能,并最大化地发挥数据在赋能工作中的作用。

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架构和高效的运行监管系统。信息技术与数字技术的应用为检察业务提供了极大便利,同时也对安全保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挑战。法治信息化建设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严谨对待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平衡,将安全保密作为始终坚守的原则,同时并重推动信息化进程和加强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在整个建设周期内,严格执行等级保护、分级保护以及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制度规定,从网络、数据和应用等多个层面,构筑起自主可控、合规可信的“安全防线”,以此确保信息化在深入创新应用中的信息安全。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积极构建高效的运维监控体系。运用智能化与自动化手段搭建综合运维监控体系,将涉及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安全以及运维管理等多个维度的运行状态监控指标纳入监控范围,此平台遂成为保障各系统稳定运行的关键“观察哨”与“监管器”。它不仅实现了对检察机关全域资源的有效监控和可靠分析,而且颠覆了传统的运维模式,从被动响应的应急状态转变为主动服务的优质状态,从而大幅提升了运维服务的标准化和专业水平。

除了上述所谓的“花哨”手段,法治信息化建设项目还依照“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权限授权、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传递”的原则,对访问入口进行了规范的布局和整体的融合,使得检察人员只需在一个“单一窗口”就能高效地完成办案、办公以及事务处理等各项任务。运用跨网络传输技术,我们能够拓宽移动办案办公的应用范围,例如,在检察人员出差途中,若需迅速应对突发事件或处理紧急案件,他们便可通过移动设备在任何地点展开工作……借助法治信息化项目中的创新举措,现有的检察“一张网”在架构、应用领域及系统功能方面将实现显著扩展与深化,“业务数字化”向“数字业务化”的转变将显著加速,检察信息化体系化建设的持续完善,将助力打破传统办案模式对检察工作的限制,从而更有效地服务于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时达成数字检察建设的预定目标。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四级高级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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