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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占有的定罪标准
时间:2024-04-22 【转载】
一、非法占有的定罪标准
在《刑法》中,非法占有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与侵占罪紧密相关。
1.侵占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意味着非法占有的定罪标准主要围绕侵占罪展开。
2.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3.在客观方面,侵占罪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二、合法持有转为非法
1.在侵占罪的构成中,合法持有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合法持有是指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
2.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3.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根据《刑法》的规定,合法持有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代为保管、拾捡他人的遗忘物、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