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实施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久

时间:2024-03-06  【转载】

如果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实施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如果实施拘传的强制措施的,最长不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采取强制措施折抵刑期的计算:

  1.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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