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期限

时间:2024-01-17  【转载】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2.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此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客体即侵犯的法益是他人的生命权;


  4.客观上行为人有剥夺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均可构成。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期限是二十年。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追诉期限是十年。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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