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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上告法院存在一年的诉讼时效吗
时间:2023-11-05 【转载】
劳动纠纷上告法院不存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三年。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在仲裁时效一年之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