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不过户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果吗

时间:2023-11-05  【转载】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买卖房屋合同自成立时起,已经生效,虽未办过户登记手续,但该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法律并没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是买卖房屋合同本身的生效要件。


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四、形式合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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