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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完美爱人不完美,警惕“恋爱”陷阱

时间:2023-04-28  【转载】

2022年5月,李某斌、官某伟开设某网络商铺,招募黄某、陈某等6人充当客服,后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大量单身女性交友信息,吸引被害人主动添加好友。客服使用统一话术,博取被害人的好感,并通过主动向被害人赠送高档虚假礼物、假装同意线下见面等方式,与被害人拉近关系,骗取被害人信任。在与被害人发展成网络情侣关系后,客服便向被害人索要礼物作为线下见面的“信物”,通过发送该网络商铺虚拟商品链接找被害人代付的方式购买礼物,但所谓“礼物”并未真实发货,“商品货款”直接转入该公司账户。截至被公安查获时,一个多月内该诈骗团伙共诈骗近百人,完成交易订单243单,诈骗金额达17万元。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斌、官某伟伙同黄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以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不特定多数人财物共计1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斌、官某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黄某、陈某等6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故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主犯李某斌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主犯官某伟有期徒刑四年,均并处罚金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从犯黄某、陈某等6人拘役五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的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被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被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本案中,李某斌、官某伟二人广泛招募社会人员、组织专业话术培训,形成分工明确、互相配合的诈骗团伙,利用网络交友非接触、对象不特定等特点,营造知性、贤惠、健康的“白富美”形象,利用被害人收到“高价”礼物后的亏欠心理,引导被害人购买礼物回赠,进而达到诈骗目的。值得注意的是,该团伙明确规定单笔诈骗金额不得超过公安机关立案标准,被发现诈骗需将钱款退给被害人,进而躲避公安机关的视线。在此类电信网络诈骗中,犯罪团伙有组织且具有反侦查意识,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法官提醒: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花样多,常见骗局有冒充熟人借钱型、冒充司法工作人员需要“花钱消灾”型、花钱解冻银行卡型、伪造电信移动运营商客服电话诈骗型、引诱裸聊敲诈勒索型、投资返利型、民族资产解冻型、短信暗藏木马链接型、网上购物退款型等。防诈反诈,法律武器不可少,望群众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擦亮双眼,远离电信诈骗,守住钱袋子。


 

来源:闽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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