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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3-03-01 【转载】
劳动仲裁后能起诉,在提起劳动仲裁后当事人是可以依法起诉的。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文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提起诉讼;如果逾期不起诉的,则仲裁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1.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组成仲裁庭。
3.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4.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5.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