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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误区有:
1.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的,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或者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责任方或过错方,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偏向对方。这种想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有婚外情就可离婚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