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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合同要注明哪些问题
时间:2020-09-07 【转载】
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
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拆迁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会起诉到法院解决,*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过户交易前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得不到房屋的产权,只能主张债权了;
在房屋过户前,也有可能会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