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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时间:2020-04-23  【转载】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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