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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犯罪预备可以未遂吗?
时间:2019-11-03 【转载】
对于犯罪预备是否可以未遂,网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一)犯罪预备可以未遂
有的人认为: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和中止,既不都属于犯罪阶段,又不都属于犯罪形态,而是有的属于犯罪阶段,有的属于犯罪形态。所谓故意犯罪阶段,是指故意犯罪过程中的不同进程,在时间上具有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性,它只能以犯罪人客观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来划分,而不应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故意犯罪的全过程主要有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犯罪的预备阶段,第二阶段是犯罪的其体实施阶段。这两个不同的犯罪进程构成了犯罪人“实行犯罪”的整个犯罪过程。
因此,犯罪预备可以未遂,即使是预备阶段,但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实行犯罪的话,是会构成犯罪预备未遂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预备阶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需要从轻处罚的。
(二)犯罪预备没有未遂
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
犯罪预备,本质上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是为犯罪而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比如抢劫犯准备刀或者假枪作为作案工具。且犯罪预备后,才有犯罪未遂形态的出现。因此,犯罪预备不存在未遂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