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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后该怎么算加班工资

时间:2019-06-25  【转载】

1.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要了解工资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


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工资的基数应该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比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超产奖、年终奖、全勤奖以及饭贴和交通


补贴等项目。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这些项目都应该累加起来。


2.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都是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来计算的,因此要计算加班工资首先要算出小时工资。自2008年1月3日起,月标准工作天数为21.75。


具体计算公式为


月工资性收入÷21.75÷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或者200%或者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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