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QQ群扩散木马病毒骗钱上百万 4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8月25日,马山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张某有期徒刑12年10个月、10年3个月,并处相应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相应罚金。

被告人朱某、张某因没有固定工作,无经济来源,为谋取暴利而加入了诈骗团伙,密谋与他人一同实施QQ诈骗。2014年8月的一天,他们2人将购买的木马病毒扩散至QQ群内,非法获取了他人的QQ账号和密码,然后从他人QQ好友中寻找有价值的联系人,将原有联系人从他人分组中移除后用新QQ账号复制被移除的联系人信息、头像并加入他人QQ号,利用假冒的QQ号骗取该QQ使用人的信任,从而让QQ使用人将钱财转账到其指定账户,实现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以这种方式,被告人朱某、张某骗取他人财产共计人民币133.8万元。后被告人朱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资金分散转账,由他人在广东省等地领出现金并共同分赃。被告人张某将分得的赃款中的46万元交给被告人朱某某、张某某,被告人朱某某、张某某明知是张富杰诈骗所得的情况下,仍然帮助张富杰藏匿。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张富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QQ假冒他人身份并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朱某某、张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马山县法院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