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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被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而对于是否通知受害者家属,法律未作规定,一般来说是不予通知的。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会依法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会将执行死刑的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而且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同级人民检察院也会派员临场监督,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拍照、摄像;执行死刑后,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人员应当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签名后入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