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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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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峻混乱的。但部门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正法刑的可能。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初始的讯问阶段,嫌疑人为容隐其他在逃的同案犯,未向律师如实陈述全部案情。 86: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流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凸起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判决结果】
律师接受委托后便立刻进行了相关工作,联系了承办的警官、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阅读了卷宗资料。律师根据陈述,积极联络家属向司法机关提供其他同案犯线索,律师也积极的配合家属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
67: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经由律师的努力,法院终极认定嫌疑人有自首、立功情节。
【办案过程】
  20124月,犯罪嫌疑人在迪吧因“哥们义气”伙同他人寻衅滋事致被害人轻伤,后被公安机关立案,两同案犯在逃。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峻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吓唬他人,情节恶劣的;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93条划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
【相关法律】
被判11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假如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峻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后律师多次前往看管所会见嫌疑人,并要求嫌疑人如实供述案情以减轻刑罚,终极嫌疑人对律师陈述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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