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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义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时间:2018-12-10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张国宝)  近日,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就调解一起这样的名誉权纠纷案,由被告陈某某书写一份书面道歉声明,经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确认后刊登在“安义某某”公众号醒目位置;被告陈某某拍摄一段道歉视频,并将视频发送给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被告陈某某赔偿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4000元。至此,一起在微信群里散布不实言论损害他人名誉权纠纷案件,以双方握手言和结案,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客户消费者之间纠纷成功化解。

  经审理查明,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系在安义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被告陈某某系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房屋的客户,其申请认购买了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安义某某楼盘的商品房。该楼盘的客户建立了微信群,以方便联系相关事项。

  2018年8月,被告陈某某使用手机软件将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销售人员与业主进行交谈的画面,拍摄制作微信视频,传播到微信群及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平台。视频所显示的画面为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在为购房业主进行相关问题的答复和解释。然而,被告陈某某却在视频中谎称“房子不要买,好多人退房”的虚假言论。该视频传播到网络后,被其他微信用户多次转发,造成不明真相的业主产生误解,信以为真,纷纷要求退房。

  2018年9月30日,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陈某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40100元。

  安义法院受理后,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做双方工作,被告陈某某认识到言论不实,损害了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一定的名誉,当庭表示赔礼道歉;原告南昌某某潦河置业有限公司在被告陈某某诚恳赔礼道歉后,其态度也有了很大的转变,赔偿损失象征性赔偿就可以。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上述协议,且当庭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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