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典案例>>婚姻家庭
经典案例

婚姻家庭

丈夫服刑妻子起诉离婚 法院监狱联动调解助改造

4月28日留坝县法院法官赴监狱妥善调处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刘萍(化名)与被告李涛(化名)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原告刘某负责抚养,并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
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并生育一女现年八岁。2012年李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李刑期太长,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刘诉至法院要求与李离婚。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先让刘与李通过电话或者接见的方式协商离婚事宜,再与监狱管教干部取得联系,说明案件情况,请求监狱管教干部对李进行先期情绪疏导和劝解工作。当了解到李某情绪稳定能够接受离婚请求后,承办法官当即赶赴到李服刑的监狱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调解。

调解中,李某表示理解妻子刘某的处境,愿意给妻子重新选择生活的机会,同意离婚,但在孩子抚养方面要求在其服刑完毕后跟随自己生活。为了李某能安心服刑,承办法官与监狱管教干部共同对其进行谈心,从为了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以及法律规定方面进行讲解,告知其《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李某出狱后不仅可以探望女儿而且在征得女儿同意后,还可以要求女儿跟随其生活。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消除了李某的后顾之忧,夫妻二人抱头痛哭,互相鼓励,和平分手。李某表示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尽一个做父亲的责任。案件调解后,在承办法官与监狱方面共同劝说下刘某表示为了让李某能安心服刑改造,她将定期带女儿探望李某,帮助李某树立生活信心,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至此圆满办结。作者:留坝法院 张芳芳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