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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婚姻家庭

妻子下落不明难离婚 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

2014年4月的一天,一男子来到留坝法院立案庭递交了一份离婚诉状,向法官说起了他的烦心事。该男子叫周林,2000年在山东当兵时认识一名叫王萍的女子,两人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1年王萍以外出打工为由,数年未归,音讯全无。周林多次到王萍家中向其父母打听消息,但王萍父母一直说女儿在外打工,不知道具体哪儿也没有联系方式。一晃几年过去了,周林是既当爹又当妈,还要打工挣钱维持生计,说到其中的酸甜苦辣,周林留下了泪水。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知道这又是一起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子,自己手中还有好几件这样的案子,这种案件受理后很不好处理,要是能联系当事人回来调解的话最好。承办法官通过书信与王萍父母联系,后又了解到王萍父母家的电话,不厌其烦的给其做工作,这期间还受到了王萍父母的误解与辱骂,说承办法官是骗子,但承办法官并没有因此而放弃。真是应了那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话,王萍的父母终于告知了女儿的联系方式。知道联系方式后,承办法官向王萍做思想工作,她却始终以自己忙为借口不愿回来。这招行不通,那就以亲情感化当事人,说起了孩子缺少母爱的童年,终于做通了王萍的思想工作并表示愿意回来调解。

2014年7月4日,在得知王萍回来后,承办法官立即安排双方调解,在调解中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权及抚育费产生争执,承办法官劝导双方,“你们都是成年人,已多年没有联系,离婚对你们来说是一种解脱,可是孩子呢,你们有没有想过孩子,你们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伴侣,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对于孩子来说他有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论你们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他都会有一个继父或者继母,孩子才是离婚的最大受害者,你们想过没有”,说到这里双方不再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了,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双方最终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孩子由周林抚养,王萍承担孩子每月200元抚养费至独立生活时止。这起历时三个多月的离婚案件终于划上了句号。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作者:留坝法院 闵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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